
谁曾想,一个已流传了上百年的民间玩具、一份老人们童年时的民俗记忆,竟会在2026年的这个夏天,掀起了滔天的舆论争议。
车企因它愤而下场维权,平台因为下架相关视频却惹来了“众怒”,当然,或许还有人躲在背后,悄悄进行着这一场精心设计的流量收割。
一个由两节竹筒、一根棉线、一张薄纸做成的玩具,因它在风中“哇哇”作响,以及被刻意赋予的“一千万内最好的玩具”等定语,掀起了这场不断发酵的舆论战。
在我们看来,车企的下场维权,毫无疑问是是法律框架内的理性行为,更是理所应当之举。
《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kaiyun网页版会评价。
而依据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解释,名誉权侵权并不以明示指称为前提,只要通过语境、音效、高频符号形成稳定指向,即可构成“影射性贬损”。这一标准并非新创,而是司法实践中对“隐性侮辱”的普遍认定。
依据目前各个平台的审核算法,只能识别“声音相似度”与“关键词共现”,而无法理解“童年”与“嘲讽”的本质区别。这也使得诸如一个母亲在院中为孩子摇动竹知了的视频、一个乡村教师用它演示声波共振的课堂片段,等等这些本该被珍藏的记忆,却统统被系统误判为“侵权内容”,批量下架。
当法律的刀锋,砍向了没有恶意的土壤,此时的它,就不再是正义的延伸,甚至会被质疑,是否已变成了技术傲慢的副产品。
竹知了,它并非部分网友口中的一个“梗”,而是一件实打实存在的玩具,也是不少老人们的记忆容器。它虽没有多大的商业价值,却承载着代际情感的传递。
然而,它却正在或即将因为技术的盲区,算法的局限性而被无声抹去,或许这才是大部分人选择跟风,推高其销量的根本原因。
车企维权无可厚非,且理所应当。但法律,不该被技术盲区稀释,也不该成为平台“一刀切”的依据。
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被“误伤”的那些记忆容器视频之外,确实有人把玩具当作了武器,他们把情感的出口,扭曲成了攻击的弹药。它让本该被共情的共鸣,变成了被利用的流量;它让本该被珍藏的记忆,变成了被消费的符号。
批量视频新鲜出炉,让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恐怕也不是一场偶然的网络狂欢。我们在抖音、快手、B站上,看到了大量“竹知了”视频新鲜出炉、新鲜上架,且这些视频均呈现出了高度一致的特征。
它们采用了统一文案:“一千万以内最好的”、“这才是真智能”等等关键词;而且很多都使用了固定音效:拉绳后持续“哇哇”声,时长精确控制在3–5秒;再看其发布规律、账号特征,是不是很熟悉?想必那些曾深受其害的车企们,一下就能明白是怎么回事。
而这些“工具”或者说“手段”本常用于正面的品牌营销和产品推广,如今却被用来制造出车企“维权-反噬”的闭环。
一个几毛钱的竹筒,被包装成“反抗强权”的符号,被推上热搜,被制造成话题。说到底,它也并非是真的被网友们所热爱,只能说是被流量系统给利用了。背后,是有人在用怀旧包装愤怒,用童真掩盖算计。
传播学研究指出,高唤醒度情绪(如愤怒、怀旧)在算法推荐机制中传播效率高出普通内容3–5倍。当“竹知了”的声音被反复绑定“一千万以内最好的”这一句式,它就不再是玩具,而是一个情绪触发器。
它触发人们对权威的不满,触发对资本的怀疑,触发对“被定义人生”的反抗。而这一切,甚至都不需要真正的反抗者,只需要一个会剪辑、能发布、可以被转发点赞评论的账号而已。
“竹知了”事件终会过去,我们也不相信其会一直捆绑该车企多久的日子。但从此次事件上,实则带给了车企两点重要的警示。
当企业试图用“科技有温度”、“为用户而生”等叙事来包装产品时,人们进而关注的是,能否兑现真实体验,若一旦出现些许偏差和背离,公众的失望会迅速转化为“被消费”的愤怒。
更重要的是,切忌把购车和“爱国”进行强关联。因为此举不仅易被人们质疑“消费爱国情怀”,还迫使自己硬生生地走到了其它所有车企的对立面。
届时,网上阴阳你几句或都算轻的,假如背地里出招,可能防不胜防。其实如果本身产品足够“扛打”,这些所谓的情怀包装、情感叙事,大可不必。
此次的“竹知了”事件,让车企陷入困境的本质原因,有很大一部分在于该车企的品牌叙事与车企领导个人形象的深度绑定。
由于该领导的口音、语调、表达方式,已经成为了公众识别品牌的“听觉指纹”和“品牌联想”。而一旦被恶意模仿、扭曲、符号化,整个品牌就可能陷入“人即品牌,品牌即人”的脆弱结构中,企业也将瞬间失去认知锚点。
最后,也奉劝各位看官,能够客观理性地看待类似的事件,别轻易地就被有心人士精心打造的情绪触发器一点就着,成为他们算计中的一环,错把玩具当武器。
当然也别盲目下场站队,让车企们误会了自己的影响力,误判了舆论环境。让本该是正义延伸的维权之举,反倒成为了技术傲慢的副产品。
Copyright © 2025 Kaiyun科技股份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11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4090号